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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变的实施意见》(成委发〔2003〕39号)精神,为全面掌握我市人才资源基本状况,建立统一分类的人才基本数据库,健全人才指标体系和人才统计年报制度,特制定此实施办法。
一、人才统计工作目标 近期目标:掌握五支人才队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数据指标。 远期目标:全面掌握全市人才资源状况,建立统计年报制度和基本数据库。
二、界定人才统计的对象及范围 按党政领导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型人才、实用型人才分类,界定人才统计的对象和范围、分组指标及计算方法。依法建立人才统计指标体系,制发人才统计报表。
三、人才统计的实施办法 人才统计工作分两步实施:近期人才统计工作按人才统计范围和统计指标,对五类人才分类统计;开展一次人才普查,建立人才资源数据库。 (一)近期人才统计工作的实施方案。 在市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和市统计局牵头,相关部门密切协作,通力配合,尽快掌握全市人才总量及其结构、分布等状况。近期人才统计的范围为全市(含中央、省在蓉单位)的国有、集体、私营、个体、联营、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投资和其他类型经济组织的全部五类人才。人才统计的基本 指标为:性别、年龄、民族、行业、职业、就业状况、文化程度、技术职称及数量、分布、流动情况等。人才统计工作的具体分工为: 1、市统计局负责人才统计表的设计,依法审定批准人才统计报表,并负责人才统计报表的布置。 2、市级有关部门分块统计,负责本系统(含中央、省在蓉单位)人才统计报表的印发、布置、收集、汇总并报市统计局汇总。 市委组织部负责布置完成全市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的人才统计(含在蓉的省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及由中央直管的检验检疫、工商、国税、烟草等部门); 市人事局负责布置完成全市事业单位和人才交流中心的人才统计(含中央、省在蓉的事业单位、人才交流中心及非军工单位);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布置完成全市企业的人才统计(含中央、省在蓉除军工单位以外的企业); 市工商局负责布置完成全市城镇私营和城镇个体工商户的人才统计; 市农牧局负责布置完成全市农村人才(含外出务工人员)统计; 市委企业工委负责布置完成中央在蓉的军工单位的人才统计; 市统计局会同市人事局负责设立留学回国人员的统计指标体系。 3、市委组织部和市统计局对全市人才统计资料进行审核、数据处理汇总,并向市委、市政府提交人才分析报告。 (二)开展全市人才普查。 适时开展一次全市人才资源普查,成立相应机构,落实人才普查任务,建立起全市人才资源数据库,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人才统计年报制度。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统计局主办,建立“成都人才基本数据库"。每年进行一次人才统计年报,对基本数据库进行维护、更新,为全市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变提供服务。并建立和布置常年人才统计报表,适时发布人才状况、市场供求等信息。 (三)落实人才统计工作条件。 开展近期人才统计、人才普查和建立人才统计 年报制度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配套解决。建立人才统计指标新体系和人才统计年报制度,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创新性社会系统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通力合作,积极完成这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为加快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变、推进成都发展新跨越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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